为提高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工作效率,便于审查员与作者直接联系,确保申请材料能够得到及时更正、修改,现将有关申请程序作如下变更:
一、从2011年3月7日起,由申请者本人负责办理相关登记手续,科技处成果科负责协助。
二、申请者登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页(www.ccopyright.com.cn),点击“版权登记大厅”的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”,进行用户注册,然后登陆,按照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”(附件1)要求填写申请表,其中著作权人信息和申请人信息请务必按照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(样表)”(附件2)填写,最后确认、提交并打印。
三、申请者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和软件的鉴别材料(指源程序和文档)(A4纸,单面打印,各一式一份)送交科技处成果科审核、盖章。
1、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、后各连续30页,不足60页的,应全部提供。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,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。源程序和文档不要另外添加封面、目录等页。
2、源程序和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(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),右上角应标注页码(从1-60连续标注)。
4、文档中截图上的软件名称应与申请表中的软件名称一致。
四、申请者将申请材料邮寄到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”收。
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F座3层
五、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审查员初步审核通过后,发“软件登记缴费通知书”至申请者邮箱,申请者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;如申请文件存在缺陷,审查员发“软件登记补正通知书”至申请者邮箱,申请者按规定进行补正。
六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收到汇款并经审查员最终审核通过后,发“软件登记受理通知书”至申请者邮箱,并陆续将纸质“软件登记受理通知书”、发票和证书寄给申请者。
七、申请者凭发票和证书原件到科技处成果科办理报销手续。申请者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登记的,费用自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