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助工作
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的通知
2015年03月04日    作者:     发布 :

各学院: 

近期,学校组织开展了困难生复查,有部分困难生涉及等级变动。为使全体困难生得到及时、合理的资助,现就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通知如下: 

一、复评内容 

1.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资助资格; 

2.国家助学金的资助等级; 

3.新增困难生的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及等级。 

二、复评安排 

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在校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由员工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,各学院具体落实本学院的复评工作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在上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的基础上,结合近期的困难生复查结果,认真做好复评工作: 

1.在上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员工中,若被取消困难生资格或其他不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的,则须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资格; 

2.若困难生等级发生调整的,则须评审该生原获得的国家助学金的资助等级是否合理,不合理的调整等级; 

3.若有新增的困难生,须评审该生是否符合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条件,符合的须及时补充为资助对象,同时确定资助等级。 

凡涉及国家助学金调整的,需严格按照《游戏押注平台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(修订)》(学发〔2012〕68号)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,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,并及时报送相关评审材料。注意:各学院最终确定的201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,总金额=学校下达指标,学校下达指标≤总人数≤学校下达指标的105%。 

三、材料报送 

3月21日上午12:00前,各学院经员工申请、评议、公示等规定程序后,汇总《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新增或调整等级的员工须填写,见附件1)和《201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异动汇总表》(含取消资格、新增或调等级等异动情况,见附件2),经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(行政楼209室)。没有异动的学院,实行“零报”制度。(联系人:耿老师,电话:58731397) 

特此通知。 

附件1: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 

附件2:201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异动汇总表 

员工工作处 

2014年3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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