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助工作
关于集中办理2015-2016学年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的通知
2015年06月01日    作者:     发布 :

各学院:

根据我司2015年员工资助工作安排,学工处于近期集中办理2015-2016学年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(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)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目前全国除港澳台、新疆、西藏外,绝大部分省(市、自治区)已出台了生源地贷款政策,具体政策可以到各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。请各学院加强指导,做好政策宣传,积极帮助有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申办生源地贷款。

二、请各学院在我司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本科员工(即2012、2013、2014级本科生)中统计外省生源地贷款需求信息,汇总填报《外省生源地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汇总表》),同时打印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高校鉴定证明》(附件2,以下简称《贷款证明》,建议使用Word“邮件合并”操作进行打印)。注意:非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不能申请生源地贷款。

  6月16日前,各学院统一将《汇总表》和《贷款证明》纸质材料报送学工处员工资助管理中心(《汇总表》须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,《贷款证明》盖学院公章并按序号排列),《汇总表》电子版通过奥蓝系统发送至员工资助管理中心。(联系人:陈老师,电话:58731397,办公地点:行政楼209室)。

三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后,于6月2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《贷款证明》返还各学院,并根据个别省份(山东省等)的要求,统一报送我司生源地贷款需求信息。

四、请各学院拿到《贷款证明》后,及时发给相关员工,并提醒员工(或共同借款人)在暑假期间到生源所在地县级教育局(员工资助管理中心)申办生源地贷款。因各省的办理流程、时间安排及提交材料等存在一定差异,建议员工提前通过网站查询、电话咨询等方式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,提前准备好申请贷款所需全部的资料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1:外省生源地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

附件2: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高校鉴定证明

 

 员工工作处

2015年6月1日

附件:

附件1:外省生源地贷款需求信息汇.xls

附件2: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高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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